组织机构
中心简介
机构全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简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职能:

我市自1993年起在全市范围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2004年按国家和省要求,成立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启动机构调整工作。同年4月,正式成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于绍兴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作。中心设办公室、政治处、财务处、业务处、信息处、法规处、督查处(挂内审处牌子)、托管处、直属管理部9个内设机构;市辖县(市)分别设立分中心,具体为柯桥、上虞、诸暨、嵊州、新昌5个分中心。分中心作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依法在市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
联系方式: 0575-85083135
机构负责人: 陈百中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8:30-12:00,14:00-17:00 夏令(7月1日—9月15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