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关于印发《诸暨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1 09:31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便民服务点合作银行:

为加快推进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发挥“政银合作”惠民利民作用,切实打通公积金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经研究,现将《诸暨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2024年4月9日


诸暨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承办银行便民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指导,提高承办银行处理公积金业务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诸暨住房公积金各便民服务点。

二、考核方式

便民服务点考核采用百分制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排位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便民服务点考核分业务办件量考核(办件量为提取和归集业务办件合计)、业务差错率考核和工作突出奖励三部分组成。各便民服务点需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月度办件量及明细清单发送至公积金中心,迟报或不报的,不予计分。

(一)业务办件量考核。设基础分50分。根据各便民服务点当月办件笔数确定。当月办件量30件及以上的,得50分。月办件量少于30件的,按当月办件量占比得分【办件量考核得分=该便民服务点当月办件量/30×50】。

(二)业务差错率考核。

业务差错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累计扣分不超过基础分【业务差错率考核得分=该便民服务点当月基础分—倒扣分】。办件最多的便民服务点赋基础分50分,其余网点基础分按该网点办件量占比赋分。【基础分=(该便民服务点当月办件笔数/办件最多的便民服务点当月办件笔数)×50】。

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差错率考核实行倒扣分:

①便民服务网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每笔扣5分。

②印章、材料、资料管理不善,造成遗失。每起扣2分。

③未设立AB岗,出现上班时间窗口无人办理业务,无人收件扣5分。

④提取材料提交不齐全的,每起扣2分。

⑤便民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缴存职工提供虚假的提取材料情况的,或发生违规提取的,每起扣5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⑥因对公积金政策掌握不到位的,让群众多跑腿或系统操作失误的,每起扣2分。

⑦未履行保密承诺,影响数据安全的,每起扣2分。

⑧无理由不参加集中业务培训的,每起扣2 分。

⑨未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资料的,每起扣2分。

⑩因便民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原因,引起群众投诉,经查实每起扣5分。

(三)工作突出奖励。工作突出奖励分计入该便民服务点年度累计总分。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奖励:

①年度差错率前三位的,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②积极配合完成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任务的,加20分。③开展特色优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创新服务等),成效明显的加30分。

四、年度综合排位考核及其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排位考核是以承办银行为考核单位,以该行下属便民服务点年度累计总分为依据进行综合排位(多个便民服务点的承办银行取其平均累计总分),排出1—9名。排位1-3名的承办银行赋50分、4-6名赋30分、7-9名赋10分计入公积金中心年终对承办银行的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该便民服务点是否续签的依据。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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