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600762502904B/2018-001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日期: | 2018-06-0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住金党委〔2018〕16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绍市委办发〔2018〕23号),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抓巩固与重提升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的贯彻落实,大力整治作风顽疾,不断深化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积金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具体措施
(一)集中学习教育阶段(6月上旬--6月底)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及时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绍市委办发〔2018〕23号),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以案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幸福生活。围绕“履责担当重实干、严守纪律树形象”开展主题讨论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
认真对照市委文件精神和巡察整改落实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立足自身岗位,紧紧围绕能力境界高不高、担当实干强不强、工作成效实不实、纪律规矩硬不硬等情况,对作风建设相关情况进行再次全面自查,重点查找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履行担当是否有效、工作作风是否严实,纪律规矩是否严守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同时,深入对照自身实际,全体干部职工如实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表》,签订《“三不”廉洁承诺书》。
(三)建章立制阶段(8--9月)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问题意识、长效意识,总结分析作风建设方面的新特点、新变化,重点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上述自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着力查找制度机制方面以及人为主观方面的原因,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和制度保障,强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中心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把牢方向导向,统筹推进、精心组织,坚决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搞形式,查纠问题打折扣、搞变通。
(二)注重工作结合。把中心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措施,与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结合,通过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规党纪意识。
(三)抓好经验总结。认真梳理排查纠正的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坚决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充分利用“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宣传,展示成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