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600762502904B/2018-003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日期: | 2018-04-10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住金党委〔2018〕7号 |
各分中心党组:
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分中心领导班子。
二、考评内容
各分中心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中心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具体见附件1)。
三、考评程序
(一)主体责任自查。各单位在按考评内容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向中心党委书面报告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向中心党委当面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填报《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二)日常监督检查。中心党委年中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三)年终实地检查。由中心党委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实地检查考评。
四、考评办法
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考评相结合,实地检查考评主要是查看原始记录和个别谈话了解。
五、计分方式
采用直接扣分法,对于所列考评内容没有做到位的酌情扣分,最终得分=履行主体责任得分+综合评价得分+加分-减分。
六、结果评定及运用
市中心党委根据年度考评得分情况,对各分中心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考评得分排定名次,前两位为优胜单位,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考评优胜的单位,由中心党委予以通报表彰,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由中心党委对其进行约谈并取消其所在单位集体综合类评先评优和被考评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立功嘉奖资格。
附件:1.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表
2.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表
附件1:
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评内容及要求 | 扣分事项 |
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 1、思想政治教育(13分) |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属地党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教育。 3.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为抓手,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 4.及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 政治理论学习和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属地党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少于6次的每次扣1分;没有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的扣2分;没有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部署的每项扣2分;没有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扣2分,没有执行到位的每次扣1分。 |
2、党内政治生活(12分) |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健全。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 3.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能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加以整改。 |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或以其他方式代替应有党组会议决策的每次扣2分;班子主要负责人全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未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的扣2分;“三会一课”制度没有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扣1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没有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的每次扣1分。 | |
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 3、严明纪律规矩(12分) |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执行到位,确保本单位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市中心党委提出和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推进有力。对市中心在专项检查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3.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及时处置涉及本部门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情况。 | 贯彻执行市中心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市中心作出的要求整改意见,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扣2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未及时管理和处置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对管辖范围内出现违纪行为不主动查处、不主动上报或发现违纪问题该处理而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2分。 |
4、干部队伍建设(12分) | 1.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树好用人导向。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人用人重党性、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 3.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养。 4.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日志式”考核管理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结果的运用工作,切实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 | 干部选拔程序不到位的扣2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因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而被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每次扣2分。 | |
5、反腐倡廉建设(12分) | 1.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和资金存放等重点领域监管。 2.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3.建立内控机制,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4、保持清正廉洁。带头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5.积极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 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和资金存放没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没有进行廉政风险点梳理的扣2分;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扣2分;党务、政务公开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1分。 | |
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 6、深化作风建设(12分) | 1.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有关事项,严肃查纠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初生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严抓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配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市长热线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本单位职权范围内能自行处置的事项,问题不推诿、矛盾不上交。 | 发现有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态度不端的每次扣2分;因履职担当不力,导致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要工作中未落实而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扣2分;本单位在职权范围内能自行处理而不处理,导致问题或矛盾上交的每次扣2分;因监管不力,本单位在考核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而作为典型问题通报的该项不得分。 |
7、加强组织领导(12分) | 1.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和部署,坚持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落实有效;定期听取和研究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2.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3.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 没有按规定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每次扣2分;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没有及时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的每次扣2分。 | |
综合评价 | 市中心党委评价(15分) | 由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点规定的内容和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分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由中心班子成员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各分中心实际表现进行评分,最终得分取平均值。 |
加减分 | 加分:当年综合工作受到所在地党委政府表彰的加5分;当年单项工作获得省级、市级、县级表彰或被评为先进(优秀)等次的,分别加5分、3分 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减分:1.班子主要领导因违纪行为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党纪政纪处分的扣3分,其他班子成员发生上述情况的按人次扣2分,中层及以下干部发 生上述情况的按人次扣1分。 2.班子主要领导因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4分,其他班子成员发生上述情况的按人次扣3分,中层及以下干部发生上述情况的按人次 扣2分;被中央、省、市和县级纪委监察部门通报曝光的,每次加扣5分。 3.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票否决。 |
附件2
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表
报告人(签字): 单位及职务: 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分管联系部门 | 责任内容 | 落实情况 | 存在问题与不足 | 整改措施 |
注:本表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填写,每年6月30日、12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同时报送市中心政治处。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