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7-01-22 17:14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以来,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创新发展、服务为民为己任,主动对标看齐、奋发进取,有力推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十三五”发展规划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业务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40.3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433.9亿元、归集余额167.8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2.9亿元、贷款余额164.2亿元,资金存贷比97.9%,使用商业性贷款资金39.1亿元。
  1.归集、提取稳步增长。当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2.6亿元,同比增长13.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3.2%;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44.8亿元,同比增长11.0%,提取占比归集量的71.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9%。其中市本级归集公积金21.0亿元,同比增长11.4%;提取15.8亿元,同比增长13.7%,提取量为归集量的75.4%。
  2.贷款持续上升。当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956户、34.6亿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982户、29.9亿元,合计放贷64.5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市本级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59户、12.0亿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235户、9.8亿元,合计放贷21.8亿元,同比增长22.8%。
  3.收益明显下降。2016年受贷款利率降低、结息利率提高和商业性贷款利息(包括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和“公转商”贴息贷款利差)支出三方面因素影响,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2.0亿元,同比下降54.7%,降幅明显,其中市本级7341万元,同比下降52.3%。
  二、破解资金矛盾,综合高效利用资金
  近年来,为促进住房消费,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我市实行了相对省内兄弟城市更为宽松的公积金使用政策。这些政策的施行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和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实效,但给中心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2015年底,全市资金存贷比97.5%,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对此,中心采取了三方面举措:
  1.科学管理与增扩商业性资金贷款。为应对资金流动性风险,中心继续利用好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新增贷款2.7亿元,顺利转贷6.3亿元,使用量已占管委会核定额度的90%。
  2.推行“公转商”贴息贷款。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过一个月的试行,全市于今年1月正式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因“公转商”贴息贷款既能让职工享受公积金的低息政策,又破解了资金欠缺需排队“轮候”贷款的问题,推出后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和开发商的欢迎,首轮20亿元贷款额度于7月底全部用完。同月,经风险预测与市公积金管委会审核通过,再次追加20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指标用于放贷,有效满足了职工的贷款需求。
  3.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一是用足资金,减少沉淀,发挥公积金最大绩效。当年全市累计收入资金79.3亿元(包括归集公积金62.6亿元、贷款回收16.7亿元),支出资金79.4亿元(包括提取44.8亿元,放贷34.6亿元)。二是实行贴息贷款的利率公开竞标减少利息支出,首次招标,利率即下浮至商业贷款标准利率的95折;二次招标利率又从原先的95折标准下降到91折。按中标利率结算,50亿商贷资金满额运作年可节约利息近2000万元。
  三、创新发展理念,布局新型业务模式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心牢固树立“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发展理念,面向未来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全面布局新型的业务管理和运行模式。
  1.初步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精神,作为全国12家试点城市之一,我市积极启动,通过整合原有服务资源,优化并新设线上服务渠道,基本建成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等八大服务渠道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缴存职工提供多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性服务。
  2.建立部门数据联网交换平台。为逐步解决职工办事需提供多种纸质证明的问题,在市领导的支持下,中心在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开发嵌入了数据交换查询平台。10月底前完成了与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数据信息的联网共享,服务窗口可实时查询职工婚姻、住房、社保缴纳情况等电子信息,由此免去了职工提供相应纸质证明材料的硬性条件。此举依托“互联网+”,促进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3.创新“银政”合作模式。通过创新管理思路,重新整合资源,破除原先“流水线”式银行公积金业务承办模式。一是新建中心银行服务大厅。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四家贷款业务占比最多的承办银行和公积金卡制卡行中信银行等五家银行进驻中心,实现公积金业务审批和银行承办业务的集中办理,最大程度方便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二是办理网点向银行延伸。通过系统联网,将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延伸到银行端,由承办银行直接面向职工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首批四家银行网点的公积金贷款办理点已在袍江开设。三是省内首家完成银行自助设备提取试点。打破银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与公积金中心个人缴存的信息壁垒,探索实现商业银行与中心信息的实时交互和职工自助提取转账平台的建设。目前我市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含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按提取规定在相应银行自助终端划转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再需要到中心办理手续。
  四、坚持服务群众,推出系列惠民举措
  坚持服务群众、便民惠民的工作理念,主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流程和各项使用政策。
  1.所有审批真正做到让职工“一事最多跑一次”。鼓励缴存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直接办理业务。到窗口办理业务的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即时办结缴存登记、提取、变更等业务,或一次性完成公积金贷款申请,再在收到短信平台的审批通知后直接赴相关银行办理后续抵押和放款手续,不需再次到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定通知书》。办事流程更简便快捷。
  2.全省首家实行提取“承诺制”。取消单位预审盖章环节,《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中心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即可申请,大大便利了职工,尤其是解决了离职或单位倒闭职工的盖章难题。
  3.多项提取试行“零材料”。 针对职工的退休提取、二手房购房提取、已办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购房提取和纯公积金贷款职工每年还贷提取等实行“零材料”办理。职工只需凭身份证直接到中心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即可现场办理提取。
  4.单位登记实行“一照一码”。已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单位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用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
  5.个人缴存开通“托管中心”。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中心,主要面向绍兴户籍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托管业务。参照社保自缴模式,由银行按月从职工个人账户代扣公积金。纳入托管自缴的职工,均可享受我市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五、深化风险意识,不断健全内控机制
  以资金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构建完善内控体系。
  1.健全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推行集体决策制度,按决策层级和权限,分别实行党委会、全市主任会议、处长会议等决策制度。特别在资金管理运作、贷款楼盘审核等重大事项中,分别建立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和贷款审查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2.招投标工作常态化。按照《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推行招投标方式的资金存放,2016年全市共对14.38亿元标的资金存放开展了公开招投标,资金存放利率上浮50%。同时中心还把招投标形式引入其他管理事项,如确定流动性资金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承办银行、执行利率,以及未达到公开招投标标准的采购事项等。
  3.围绕重点开展核查。结合上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围绕资金安全、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多项核查,以查促管。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对中心开设的资金账户和2012年以来定期存款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果显示近四年来中心对银行考核的结果、会议决策过程、资金存单一一匹配对应,与巡察组核查结果一致。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检验了中心《资金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为下一阶段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夯实了基础。
  4.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在全系统组织内审稽查,督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规范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出具《稽查通报》,并一一建立稽查和整改台账。在资金管理运作方面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推进并落实强化资金管理的各项新政策新措施。加强与省、市两级监管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强化省建设厅实时监管网络的反馈结果运用,根据反馈信息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优化完善。今年起中心业务数据库纳入省审计厅数据监管范围,继续与市审计局联网,实现实时动态监控。
  六、逆势推进扩面,全力扩大制度覆盖面
  受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影响,我市许多企业关停或减员,个别月份全市缴存职工净减少多达两千人以上,部分区、县(市)甚至长期处于负增长局面。为扭转这一劣势,更好地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中心不断加大扩面力度。一是深化对各区、县(市)扩面工作考核。经向市考核办汇报,将“年净增公积金缴存职工8%以上”纳入对各区、县(市)重点工作考核清单。二是加大“银企”推动力度。继续深化对9家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扩面工作考核,在公款竞争性存放中设立专项扩面考核资金,以存款匹配考核结果的形式对银行予以存款奖励。三是宣传与执法合力推进。通过绍兴晚报“公积金之窗”,绍兴网“公积金专栏”等形式加强制度宣传,同时积极开展执法催建,向200余家规模企业集体下发催建催缴通知书,要求限期依法依规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经过努力,当年全市新增缴存职工86418人,同比增长4.2%,净增职工18579人,净增率4.8%,顺利完成省考核目标,但增长幅度比上年有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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