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600762502904B/2013-000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日期: | 2013-07-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住金〔2013〕20号 |
各县(市)分中心、各处室:
现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7月28日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对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领导机构
建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多珍;副组长:章选东、钱旦阳、戴元照;成员:周宗德、钱光辉、金闻桂、张道益、李铭、葛伟峰、车粟、王雪初、马岚。
二、责任分工
中心主任陈多珍: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分中心、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心副主任章选东: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行风效能建设等工作。
中心副主任钱旦阳: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心副主任戴元照: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重点工作责任区分
重点 工作 | 责 任 内 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 部门 | 责任 部门 |
整体工作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陈多珍 | 综合处 | 各处室 各分中心 |
(一)廉 洁 自 律
| 1.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28条办法”、市“26条办法”。 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业务政策制定、干部任命、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调度使用等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4.执行一把手“三不直接”制度和“三个必须”等规定。 5.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陈多珍 | 综合处 | 各处室 各分中心 |
(二) 教 育 管 理 | 1.在本系统、本部门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 2.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纠治“四风”问题。 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活动,营造“崇廉尚廉”氛围,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4.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部门中层干部和分中心“一把手”的教育管理。 | 章选东 | 综合处 | 各处室 各分中心 |
(三) 源 头 治 理
| 1.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工作,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组织、制度、措施落实。 3.执行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和其他政府性资源交易有关规定,做到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透明。 4.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5.严格部门预算制度,规范和完善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6.完善并执行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 7.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内审稽核。 8.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抓好阳光工程,强化党内监督。 | 陈多珍 章选东 钱旦阳 | 综合处 计财处 执法稽查处 | 各处室 各分中心 |
(四) 行 风 政 风 | 1.部署抓好本系统、本部门行风效能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营造良好风气。 2.加强行风建设和效能监察,优化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完善重点岗位民主评议制度,配合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深化政务公开,形成行风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 陈多珍 章选东 钱旦阳 戴元照 | 综合处 | 各处室 各分中心 |
(五) 问 题 处 置 | 1.认真处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 2.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 3.剖析典型案例,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 陈多珍 章选东 | 执法稽查处 | 各处室 各分中心 |
(六) 创 新 工 作 | 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办法、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陈多珍 章选东 | 综合处 | 各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