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增值收益资金存放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1.资金对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
2.标的总额:增值收益存款总计约7.99亿元。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资金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3.资金存放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2.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4.经上级核准具有受委托办理绍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5.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中心于2022年5月13日9:00在会议室集中发放招标文件,并现场作说明。
五、投标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3: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中心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31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中心5楼会议室。
八、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鲁华颖
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
联系电话:85203660
传真:85110685
十、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戴元照
联系电话:85111896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