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600762502904B/2021-0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1-12-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住金管办〔2021〕3号 |
柯桥分中心:
你分中心《关于要求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请示》(绍住金柯〔2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中心将贷款最高额度由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分别调整至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60万元,新的额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复。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