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600762502904B/2022-000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日期: 2022-02-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住金〔202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11:16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中心,各业务处室:

为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规范和改进业务管理,更好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业务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强化社会保险关系审查,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职工在本市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可准予办理异地缴存资金转入手续。

三、规范个体工商户、自由择业者缴存行为,任何单位不得虚构劳动关系为个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需达6个月(含)以上。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五、对新开发的楼盘项目,可凭《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签约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登记手续,并受理购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楼盘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形象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及主体结构封顶的照片,经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查通过后,即可安排贷款发放。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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