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2-07 16:11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和本市对2021年春节的放假安排,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含五个区、县(市)分中心)于2021年2月11日(周四)-2021年2月17日(周三)期间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同时于2月10日16:30起关停微信公众号、网上大厅、“浙里办”APP、“支付宝”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上业务渠道及银行自助提取通道,2021年2月18日(周四)起恢复正常。

特此通告。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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