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决策精神,参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中心将启动新一轮“公转商”贴息贷款,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转商”贴息贷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规模: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转商”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40亿元,2020年首轮拟开展贴息贷款总额5亿元。
2.管理办法:具体贷款发放和管理按照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绍住金管〔2015〕6号)进行发放、回收和贴息等管理。
3.入围资格:通过公开招投标评分结果,综合评分前四的投标银行取得入围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上级核准具有受委托办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2.在绍兴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统一由市级分行报名参加应标,不接受下级分支行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2020年8月6日起在网上公告,满足资格条件的银行到开标前均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05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中心将于2020年8月13日10:00召开招标说明会,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招标工作相关事宜统一解读说明。
五、投标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8月21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405办公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15:00。
2.开标地点:中心4楼会议室。
3.候标地点:中心5楼会议室。
八、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吴雅玲
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
联系电话:85083135 传真:85110685
十、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雪初 联系电话:85223055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