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02-03 10:30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省建设厅和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眼提增效益、优化服务、强化保障目标,坚守为民服务宗旨,对标落实工作任务,积极深化改革举措,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扎实成效。

一、做优“效益”篇章,公积金规模稳健增长

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54.57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02.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5%;保障住房公积金提取79.8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4.52亿元,保障住房消费类资金113.7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7.46%。截至2019年12月底,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94.86亿元、缴存余额231.4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98.48亿元、贷款余额216.91亿元,资金存贷比93.71%。

1.缴存、提取持续增长。1-12月,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02.5亿元,同比增长18.27%;保障提取79.82亿元,同比增长24.26%,提取额占缴存额的77.87%。

2.贷款发放继续上升。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喜人,房价和群众购房消费需求均处于增长态势,受此影响,1-12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635户、44.52亿元,同比上升13.16%、13.31%。

3.增值收益增长明显。1-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3.36亿元,同比上升20.8%。

4.实缴人数稳步增长。1-12月,全市净增实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28175人,同比上升10.64%。

二、做优“服务”篇章,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深入内部挖潜,丰富“四办”举措,创新服务内容,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中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成效。

1.规定动作做到位。对照省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按时限超额完成“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等各项指标任务。一是全面清理自建网厅、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将所有服务事项统一整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与“浙里办”APP,实现线上“一窗受理”。二是实时对接共享公安、社保、不动产、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共19个电子证照信息,先后取消备案合同、征信报告等25项证明材料。三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上开通贷款“一网通办”服务,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式由线下办理向线上办理推进。截至12月底,住房公积金29个权力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16个民生事项全部实现“一证通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招聘员工以及职工退休等事项按照“一件事情”要求实现线上申请、部门联办。

2.自选动作有亮点。着眼更好方便办事群众,主动作为,创新推出“刷脸办”和“就近办”等特色服务。一是全市推出“刷脸办”服务。办事职工可通过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全市服务窗口“刷脸”办结公积金事项,既避免了忘带身份证职工多次跑腿,又使部分公积金业务真正实现了零材料办理。二是积极推进“就近办”服务。依托全市13家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由去年的72个增加到了85个。在市“一证通办”自助服务机上嵌入住房公积金“就近办”个人事项办事应用,办事群众可就近在市直三区111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点申请办理13个公积金个人事项。三是开发购房合同数据共享接口,通过备案合同电子证照信息调用共享,全面实现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一证通办”。四是推进征信系统接入进程。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项目已经进入正式测试运行环境,不久将可在全市业务窗口全面启用。

3.服务监管有创新。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反馈机制,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及时安排开发接口,顺利实现自建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的实时对接,全面接受办事群众评价监督,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投诉电话接听、线上业务办理及“差评”事项对接处理,持续提升缴存职工的办事体验。同时,在服务窗口每个坐席安装音画同步摄像装置,全程记录服务过程,实时接受管理监督,为督促工作人员更好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有效的抓手。

三、做精“保障”篇章,公积金惠民属性更加凸显

以保障缴存职工理性住房消费需求为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做精做细政策制度规范、信息化建设、资金运作等基础工作,更好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优势。

1.政策制度再完善。着眼合理合法,安全便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制度,为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调整年度扩面考核指标,增加考核等次,妥善解决各区、县(市)公积金制度覆盖底数不均的矛盾,更好激发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制度扩面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调整细化异地购房提取、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账户资金异地转移等业务政策,从源头上严防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三是梳理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新政和执行口径调整情况,修订完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更好方便缴存职工系统全面了解我市现行公积金业务政策情况。

2.信息化建设再提速。着眼推进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需求,从优化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入手,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速度。一是全省首家完成住房公积金专网割接,实现了与省建设厅政务服务网的“一网”对接。二是统一更新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和贷款承办银行网点191台云终端设备,大大缩短各业务服务端访问云平台的反应时间,极大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为缴存职工办理个税抵扣提供了技术支持。

3.资金运作再优化。由市中心牵头,统筹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综合分析各区、县(市)房地产形势和资金盈缺情况,通过偿还流动性贷款、赎回“公转商”贴息贷款和资金互助调剂的方式,缩减商业性资金规模,降低资金运作成本,最大化盘活系统内部盈余资金,更好保障缴存职工购房需求。1-12月,全市偿还流动性贷款余额1.7亿元,回购“公转商”贴息贷款655户、2.25亿元,内部调剂资金共计3.7亿元。截至12月底,全市8.4亿元流动性贷款已全部清偿到位,“公转商”贴息贷款规模下降至20.3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86亿元。

四、抓实“安全”篇章,各类风险防范扎实有效

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抓住“安全”警戒线,通过完善基础数据、规范管理运行、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基础数据和资金安全。

1.数据质量逐步提升。利用住建部电子化检查工具,对核心系统数据库数据开展全面自查,对检测提示的疑点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比照校核业务纸质档案与阶段性公积金政策,采用完善基础数据、清理无效数据、规范贯标字段、纠正操作偏差等针对性的措施,逐项纠错补缺,不断提升系统记载的基础数据质量。

2.管理运行更加规范。2019年,中心接受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等多项审计检查。针对审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和可能潜在的风险,依据有关政策制度,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条逐项认真整改到位,同时修订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固化检查整改实效,推进管理有章可循,更加规范。

3.骗提治理成效明显。根据省建设厅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和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一是治理之前有计划。制定出台骗提骗贷专项治理方案、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通过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强化专项治理力度。二是治理之中有方法。通过购建房信息联网核实、票证合同验真、电话咨询、函告当地部门协助核实等多种办法,对2016年以来异地购房提取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已发生过骗提骗贷行为的同地区、同楼盘提取采取关联式核查,提高了核查的方向性和准确性。三是治理之后有总结。及时对全市系统骗提骗贷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指出不足,解决困难,并适时总结梳理治理活动中积累的经验,以会议、座谈的方式交流和学习全市各地的经验做法,相互取长补短,强化治理实效。截至12月底,全市共查处违规提取167笔,追回资金1442万元,在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了公积金资金安全。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中心各项管理工作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各区、县(市)分中心资金余缺情况不一,导致各地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能力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广,民营企业职工“大进大出”的现象依然存在;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改革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便民惠民服务举措须更好加以丰富和深化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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