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宽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做好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月7日发文,暂行调整“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政策。
暂行政策放宽了年还贷提取条件,允许职工超一年(12期)还贷仍可按实提取。新政规定,从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全市取消“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金额”的限制,允许首次还贷提取的职工在还款满一年(12期)及以上后按实际还款期数的金额提取,非首次还贷的可按上年提取日以来发生的实际还款金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