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四方面完善强化财务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 2019-07-02 10:11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市公积金中心于近日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四大方面的强化完善,全面促进经费管理的规范、资金效率的提高和安全防范的加强。

精简完善制度内容。重点删减了原《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中“经费预算”内容,整合至预算制度中,避免重复繁琐;紧贴当前财务工作实际,在《决算编制管理制度》中扩充更新“财务报告”一项并明确了做好该项工作的指引模版,让财务信息更透明公开。

明确对应开支职责。新制度在开支核销环节根据各处室的职能分工明确了其业务对应涉及的政府采购与日常办公开支,并就此作出了责任划分,确保各处室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严格细化核销程序。在明确三级核销审批制度的责任人、手续流程等基础内容上,细化对核销资金量的控制,作出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须由中心党委会审定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

全面规范经费报销。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项目的报销限额,便于操作执行;二是强化依据备查,规定各类经费报销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原始明细单据,例如接待清单、会议审批依据、费用原始单据等,确保“三公”支出合理合规,凭证齐全,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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