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三个“坚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6-14 12:21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促进公积金事业取得更好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和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以三个“坚持”为原则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

坚持正确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理念;把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岗位实际需要与促进干部成长、充分调动其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选拔事业心强、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岗位胜任度高的干部,充分展示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坚持严格把关。入编坚持“凡进必考”,每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前都做到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现状,慎重研究拟定空编使用计划,推出中心真正需要的岗位,坚决杜绝“关系户”与违规调任。提拔坚持“凡提必审”,通过“关口”前移掌握工作主动,严格执行廉政鉴定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切实加强对考察对象廉政和履职情况的审核把关。用人坚持“凡用必谈”,分别由中心党委主要领导与拟任职干部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由派驻纪检组领导与拟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和希望,确保选拔任用人员能勤政廉政,干净干事。

坚持规范程序。认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落实三“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严格把好动议、提名、考察和讨论决定关,做到谨慎细致、公平公正;二是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党委会决定等规定要求,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三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三会”监督工作规程,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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