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三个“高度”力促警示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 2019-06-11 11:24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警示教育月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市公积金中心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全面部署开展市中心及全市公积金系统警示教育月活动,以三个“高度”作为工作落实的衡量标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严肃的政治任务。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中心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个一”活动总体部署,研究制定中心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明确提出“‘规定动作’高标准、全到位落实”“‘自选动作’创造性、求实效开展”。

落实上高度认真。一是全面发动明确要求。根据《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5月20日晚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书记马卫光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动员中心全体上下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洁公正,要求全体人员积极主动投身于警示教育月活动,参与好每一次活动,细体悟、勤反思,把学习所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有序安排突出重点。结合全市教育活动安排,排定中心活动计划与具体时间表,并对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行廉政集体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点活动内容作出具体要求。三是不折不扣扎实推进。自活动开展以来,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古城新生——纪念绍兴解放70周年图片展”和廉政教育示范点,分别召开了党委会、支委会,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开展了主要领导、年轻干部讲党课活动等。下一阶段,中心还将继续保持“努力、务实、高效”的状态推动警示教育活动走向深入。

方法上高度统筹一是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与“红五月”系列教育活动、清廉机关创建等工作紧密统筹结合起来,使警示教育月活动从内容到形式都更加丰富充实。二是把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到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中,通过问题查摆,找出中心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19个,建立处室廉政风险防控清单6份,提出风险防控措施46条,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和规范,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提取、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等文件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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