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1-25 11:49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最多跑一次”改革机遇,以为民服务为己任,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推进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向服务更优质、发展更稳健目标迈进。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45.05万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592.35亿元、缴存余额208.78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3.96亿元、贷款余额200.6亿元,资金存贷比96.08%。

1.缴存、提取稳中攀升。1-12月,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86.67亿元,同比增长20.74%,;1-12月,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64.24亿元,同比增长20.59%,提取额占缴存额的74.12%。

2.贷款稳中有降。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控效力的持续作用,1-12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9.29亿元,同比下降5.94%。至12月底,公积金个贷逾期率为0.13‰,远低于省定控制标准。

3.收益稳健上升。1-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2.8亿元,同比上升12.7%,继续保持稳健上升趋势。

4.净增实缴人数增幅显著。1-12月,净增实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25466人,同比增长13.3%。

二、做优“减法”,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围绕政务服务“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工作,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着眼群众实际需求,坚持用材料手续的“减法”换取服务能力的“乘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1.减材料,精练办事手续。积极推进部门数据共享,主动与公安、社保、不动产、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共享网络,实现了社保参保信息等15项电子证照信息实时调取共享,分步推出购房提取、离退休提取等16个“一证办”服务事项,其中民生事项13个,实现率达76.47%,超过了省定11个民生事项、50%占比的工作要求。同时,充分运用已有数据信息,打通内部业务系统共享渠道,精简商业贷款非首次还贷提取的借款合同以及存录于公积金业务系统的职工个人共性材料信息等,并全面取消了身份证复印件办事材料。

2.减次数,坚守“一次”底线。全面推进“一窗办”,在全系统业务窗口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一次只跑一个窗口,涉及多处室职能、多层级审批事项,均由中心内部流转解决,保障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取一个号、只跑一个窗”。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银行自助终端自助提取公积金试点做法,方便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有纯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就近通过对应银行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年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自助提取,无需再跑公积金窗口。

3.减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理顺中心和银行管理权限,重构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结束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之间来回跑的历史。一是公积金贷款申请由受托银行受理,缴存职工可在全市13家受托银行的72个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借款合同、借据预签,中心通过业务系统电子档案后台审批发放贷款并短信告知,同时免费寄送借款合同等资料,免去借款职工“跑公积金窗口”环节。二是提前还贷、贷款结清等业务改由中心主办,一站办结结清手续,免去借款职工“跑银行”环节。

4.减时间,提升办事效率。一是全面推出30个事项的“全市办”服务。在全市范围打破地域限制,以全市公积金服务窗口为平台,采用“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方式实现全市通办,为本市范围内异地缴存职工节省路上奔波时间。二是多渠道开通“移动办”自助业务。依托中心自建网厅和手机APP开通年度调整、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补缴等6项单位业务和购房提取、年还贷提取、退休提取、按月对冲签约等7项个人业务的自助申报办理业务;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开通30个公积金服务事项申请办件功能,同步开通“浙里办”移动办事服务渠道;依托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及个人网厅开通个人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业务。截至12月底,全市1.6万家缴存单位开通了网上业务,开通率接近100%,系统使用率超过90%,单位业务逐步实现“零上门”;6.5万名缴存职工已开通APP手机客户端、3.6万名职工使用微信公众号服务,超过10万人次通过此两项功能办理或查询了个人业务。三是在服务大厅配置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及单位业务自助体验机,更好地分流窗口业务,有效帮助群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三、深化“互联网+”,全面推进服务数字化转型

紧抓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整合多方力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以“实基础”“联平台”“保安全”三项基础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

1.夯实系统基础。根据住建部“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基础数据库,规范各项业务数据,切实将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资金结算标准落到实处。同时,以落实规定动作为本、创新自选动作为辅,大力建设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短信等渠道的作用,着力推进公积金服务的移动化、远程化转型,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更大的空间。6月份,我中心以“双优”的成绩通过了住建部“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验收。

2.广联信息平台。开发数据接口,连接省政务服务网、省综合服务平台、绍兴市一证通办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与多部门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建设完成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项目,为今后办事群众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直接在中心联网查询个人征信情况开通了渠道。此外,开发完成省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办件申请、绍兴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办理以及钉钉办公平台资金调拨、贷款审批等业务功能模块,为公积金推出更多“网办”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和技术支撑。

3.保障数据安全。依托政务云,以数据安全为核心,建立公积金私有云平台,实现对网络连接、网络入侵、病毒查杀的实时监控,启用专用的秘钥证书,对所有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为公积金数据信息安全筑起严密坚固的网络安全屏障,确保住房公积金核心系统、对联平台及网络服务渠道的高效、安全运行。

四、调控资金使用政策,防范流动性不足风险

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紧盯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发挥公积金资金去杠杆作用,及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各相关政策,有序调整资金使用规模,严控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

1.调整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首次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有效降低和防范公积金资金安全风险。

2.削减商业性资金规模。严格落实资金去杠杆政策,采取“公转商”贴息贷款分批赎回和流动性贷款资金提前偿还的方式,逐步缩减商业性资金使用规模。截至12月底,全市“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25.2亿元,流动性贷款余额1.7亿元,分别比上年底减少7.4亿元、6.7亿元。

五、优化资金管理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掌握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运作情况,建立内外资金运作统筹机制,平衡地区间资金需求,提高全市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资金存放管理。与绍兴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优化招、评标流程和赋分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与9家承办银行就上浮协定存款利率达成协商意见,确定资金账户协定存款利率标准统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上浮30%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2018年,全市14.9亿资金通过竞争性存放年增收利息约780万元,临时性资金按照基准利率的130%协议存放增收年利息约220万元。

2.建立资金内部调剂制度。建立资金调剂平台,打通各分中心之间资金调剂渠道,解决各地资金盈缺不平衡的难题,实现借贷双赢。2018年,全市内部调剂资金2亿元,为借贷双方分别增收利息245万元、节约成本263.5万元,资金调剂产生实际效益5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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