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四项举措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发布时间: 2018-12-14 12:03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地促进事业发展,市公积金中心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绍兴市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从“严”“正”“公”“管”四字入手,2018年顺利完成了占比在编人数三分之一强的较大规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其中包括4名正、副科级中层干部和3名主任科员。同时,中心也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

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中心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程序,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动议、提名、考察和讨论决定关,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委会决定等规定要求,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绍兴市委组织部“三会”监督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会前报告、会前审核、会议列席”等规定要求,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理念,把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岗位实际需要与促进干部成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认真选拔事业心强、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岗位胜任度高的干部,充分展示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贯彻民主公开择优方针。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全过程,扩大到选拔任用各环节,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工作体系,及时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指导原则、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组织领导和相关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组织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拟任人选监督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及时掌握和解决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选拔任用过程严肃顺利。一是切实加强对考察对象廉政和履职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做到“凡提必审”;二是及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落实廉政鉴定;三是严格执行任前谈话制度,由中心党委主要领导与拟任职干部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四是由派驻纪检组领导与拟任职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和希望,警示选拔任用干部勤政廉政,干净干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